近日,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負責修訂的《海洋預報和警報發布》3項國家標準正式發布,旨在進一步規范各級海洋預報部門預警報發布形式。
據悉,我國自2005年起,制定公布《海洋預報和警報發布》3項標準,即風暴潮、海浪和海冰預警報標準。十余年來對減少沿海各地因海洋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海洋災害預警報業務的發展和海洋防災減災要求的不斷提高,原有標準存在等級劃分較粗、劃分指標不合理等情況,已不能滿足海洋預報和警報服務的實際需求。因此,該系列標準于2015年起進行修訂。
修訂中,國家海洋環境預報中心進行了大量的數據收集及調查研究,新標準考慮了警戒潮位、海冰厚度、近岸海浪的影響,修改并細化了警戒等級劃分,確定了標準內風暴潮、海浪、海冰的預報和警報級別指標,使現有等級指標相比原標準更加全面、科學,操作性更強。
該系列國家標準的修訂和發布,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風暴潮、海浪和海冰警報的實用性,為各級政府決策部門、涉海生產部門和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提供更科學的依據,對減少因風暴潮、海浪、海冰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