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做好中國農業科學院(以下簡稱“農科院”)和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水科院”)2025年合作培養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北京市和農科院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提高政治站位,確保安全平穩。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農”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嚴格落實教育部、北京市、中國農科院相關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公平、公正、科學。
(二)堅持綜合評價,提高招生質量。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進一步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管理嚴格、流程規范、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
(四)堅持以人為本,優化考生服務。加強信息公開,確保咨詢暢通,強化人性化安排和個性化關懷,做實做細考生復試管理和服務。
二、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時間
(1)復試時間:3月24日(報到時間:3月23日下午2:00-3:15,報到地點水科院黃海水產研究所資源庫報告廳,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南京路106號)
(2)復試地點:水科院黃海水產研究所7號樓
(3)聯系電話:0532-85817503
(二)復試方式
復試由水科院組織實施,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
(三)復試分數線、復試比例、復試名單
復試分數線,按照國家一區復試線(農學09)執行。
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復試名單,對達到復試線的考生,在同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范圍內,按初試總成績進行排名,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具體如下。
考生編號 | 姓名 | 報考專業 | 初試成績 |
思想政治理論 | 英語(一) | 數 學(農) | 魚類增養殖學 | 總分 |
821015331198385 | 龔曉斌 | 水產 | 59 | 49 | 148 | 134 | 390 |
821015142199017 | 夏彬榮 | 水產 | 56 | 45 | 150 | 135 | 386 |
821015414096204 | 李薈賢 | 水產 | 60 | 53 | 121 | 137 | 371 |
821015411795346 | 王曉穎 | 水產 | 55 | 44 | 121 | 134 | 354 |
821015440499135 | 林榮周 | 水產 | 55 | 35 | 125 | 125 | 340 |
821015322097784 | 李蕊 | 水產 | 50 | 43 | 113 | 117 | 323 |
821015331198375 | 胡鈺彬 | 水產 | 55 | 39 | 116 | 110 | 320 |
821015440496109 | 黎傲雪 | 水產 | 53 | 37 | 72 | 129 | 291 |
821015130498947 | 代駿鵬 | 水產 | 45 | 35 | 96 | 112 | 288 |
考生編號 | 姓名 | 報考專業 | 初試成績 |
思想政治理論 | 英語(二) | 農業知識綜合二 | 魚類增養殖學 | 總分 |
821015370285905 | 宋柯麗 | 漁業發展 | 67 | 65 | 98 | 132 | 362 |
821015503699999 | 袁新攀 | 漁業發展 | 52 | 67 | 76 | 129 | 324 |
821015124899191 | 李辰輝 | 漁業發展 | 57 | 69 | 50 | 103 | 279 |
821015411496106 | 張佳豪 | 漁業發展 | 54 | 51 | 61 | 103 | 269 |
(四)復試程序
復試工作按以下兩個階段進行。先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再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調劑工作
1.復試資格審查和身份確認
復試前,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和身份確認:(1)準考證;(2)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紙質材料須正反面在一張A4紙上);(3)畢業證書及其學歷核驗結果(往屆生)或學生證及其學籍核驗結果(應屆生);(4)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附件1);(5)大學期間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單位公章);(6)英語水平成績證明及復印件;(7)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8)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9)公開發表文章、所獲專利、科研成果的證明材料等;(10)“少民計劃”考生須提交《少民計劃報考登記表》;(11)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提交《中國農業科學院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知情同意書》;(12)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1)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全部必修課程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復印件應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2)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文章的復印件。
2.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含專業課和專業外語,占復試成績的40%)、綜合面試(占復試成績的4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三部分。
(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水產增養殖學,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筆試工作管理要求參照《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農科研生〔2024〕124號)執行。
(2)綜合面試: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滿分為100分。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除此之外,重點考核考生的以下幾個方面: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心理健康等。
(3)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每名考生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滿分為100分。
3.復試成績和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4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4.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三、調劑工作
調劑工作按照水科院調劑公告執行,調劑公告后續在水科院官網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發布。考生須經“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水科院按規定篩選。擬復試人員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由水科院通知考生。
四、錄取工作
(一)擬錄取
水科院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按“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審議后報研究生院審定,并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日。
(二)預錄取
公示結束后,水科院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規定程序確定“中國農業科學院2025級統考碩士研究生預錄取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公示7日。
(三)五點要求
1.材料寄送
考生應在培養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將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提交至培養單位,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2. 定向培養協議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預錄取前須與研究生院、用人單位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3. 非全日制報考人員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因報考碩士研究生引發的考生與所在單位之間的一切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 報考信息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復試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5.全面復查
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研究生院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對弄虛作假行為將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六不錄一保護”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2.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或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3.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6.錄取檢查過程中發現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7.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五、體檢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規定,考生需自行體檢。請擬錄取考生于我院擬錄取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自行體檢,并將體檢表(附件4)寄送至黃海所(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南京路106號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聯系人:葛老師,電話:0532-85817503)。
六、監督與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水科院按有關規定對本單位復試過程和擬錄取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對發生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規定追究責任。
(二)實行監督制度。水科院監督工作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組,通過復試現場巡查或遠程平臺檢查等方式,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水科院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和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四)實行申訴復議制度。
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電話:
水科院:010-68673926
研究生院: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試院: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