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堅持“服務考生,擇優選拔”的原則,調劑考生的復試形式、內容、程序、錄取標準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調劑基本條件
(一)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出生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三、調劑基本程序
水科院可接受第一志愿報考農科院或報考其他院校的考生調劑。
(一)填寫志愿。我院將于4月14日09:05-21:05開通調劑系統,考生可登錄查看對應專業生源缺額情況,并及時填報志愿信息,接收復試通知。
(二)考生篩選。水科院將依據“擇優錄取”原則,向符合復試要求的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于收到復試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否則視為放棄。
(三)接受復試。初選合格的考生,須登錄調劑系統接收并確認水科院的復試通知,接受復試通知的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復試時間預計為4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復試通知。
(四)確認擬錄取。復試結束后,擬錄取的考生須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接收并確認待錄取通知。
四、調劑專業和有關要求
(一)目前缺額專業為農業領域漁業發展(095134)專業學位,調劑人數5人。
(二)漁業發展可調入專業為:0710生物學、0905畜牧學、0906獸醫學、0908水產、095134漁業發展、095133畜牧、095200獸醫。我院暫時不接受跨門類調劑和非全日制考生調劑。
(三)調劑咨詢電話:趙老師,010-68673926;劉老師,020-81513342。
五、工作要求
(一)為方便考生調劑,水科院將及時告知調劑考生復試結果。
(二)調劑系統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接收到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三)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
(五)本辦法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負責解釋。如本辦法內容與教育部、北京市和農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沖突,以上級最新文件要求為準。